该文最有意义的是介绍了购买法拍屋的具体程序。根据海德的阐述,被迫拍卖的房屋可能会经历三个阶段——拍卖前期(Preforeclosure),公开拍卖(Auction),以及银行没收(Bank-owned)。
海德认为一般购屋者应避免在公开拍卖阶段购房,因为公开拍卖普遍需要现金交易,并且不允许进行房屋评估和屋契调查。海德认为,拍卖前期是最好的购屋省钱机会。
根据海德说明,在拍卖前期阶段,只要旧屋主付款,他就有机会维持房贷,保住房子。他可以选择把房屋卖掉,以付清拖欠的金额。如果屋主所拖欠的金额已高于房屋的价值,在这种情况下,银行会接受“亏损出售”(Short Sale)——让屋主以市价出售房屋,并收回低于贷款的价值,当作缴清房贷。
由于银行通常会预置四万至五万美元的亏损额,因此他们可能会愿意接受低于拖欠款项约五万美元的价格。屋主也会乐意这样做,因为这样的“亏损出售”可帮助他们撇清银行坏账,避免信用记录留下重大污点。一般来说,屋主在一年之后,又可以重新购买房地产。
关于这点,笔者持有不同的看法。在加州,对于经历过“亏损出售”和“被迫拍卖”程序的人士,信用局会在他们的信用记录上扣除两百分。因此,这可算是重大的污点。
海德引述了佛罗里达州的一名经纪人日威斯(Rivers)的观点:“亏损出售”对于购房者也有好处,因为“亏损出售”与一般的房屋出售程序一样,经纪人会让购房者参观房屋,调查房契,并通过正常手续购房。然而,“亏损出售”的缺点是购买过程很长。在买卖双方达成协议之后,还要等待银行审批同意才可成交。
海德也引用了法拍屋资讯网站RealtyTrac.com发言人戴伦布朗桂斯特(Daren Blomquist)对银行没收阶段的解释。戴伦指出,当银行充斥着没收回来的房屋时,即使亏损一些,银行也是极为愿意脱手的。因此,这时候也是购房者采取行动的最佳时机。
笔者在此作一点说明,所谓银行没收阶段是指银行公开拍卖房地产,却无法脱售,因而予以没收,并重新进行装修,然后再把房地产放回市场销售。
但是,购房者必须注意的是,法拍屋往往是处于日久失修的状态。试问一位连房贷供款都无法应付的屋主,又怎么可能有能力支付房屋的维修费用?至于银行没收的房屋虽然经过重新装修,但使用的材料一般都属于次等材料。
最后,海德引用了日威斯提醒购房者的话。日威斯认为购房者应该综合考虑购房的所有关键——地点、学区、社区等,而不是执意于购买市场上价格最低的房屋。同时,海德还指出,现在银行拥有许多法拍屋,因此他们会大力推销这些房屋。只要上网查询,即可搜索到这些资料。最受欢迎的网站包括 RealtyTrac.com,Foreclosure.com和Foreclosures.com。此外,购房者也可以联络当地房地产经纪人查询。